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记者 封满楼)青岛市残联昨天下发通知,2019年度困难残疾学生教育救助和奖励工作开始实施,青岛市困难残疾学生将得到教育救助和奖励,最高可获得5000元的救助和20000元奖励。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可以到户口所在区(市)残联申请。
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青岛市残疾人教育救助和奖励办法》规定,凡具有本地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和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中等教育和职业中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低保家庭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均可得到教育救助;具有本地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接受正规国民教育的残疾学生和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考试获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均可以获得奖励。
根据规定,救助标准从600元到5000元不等,其中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青岛籍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生活救助(已享受国家助学补助的学生,高于补助标准的不再补助,低于补助标准的补足标准)。奖励标准从4000元到20000元不等,其中升入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残疾学生将获得一次性奖励20000元。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由本人在8月1日至20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残疾人证、学生证(大学入学通知书)、高教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区(市)残联申请救助和奖励。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