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郭菁荔
本报4月25日讯 今天,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根据《意见》,我省将调整优化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结构,合理布局春季高考本科招生高校和专业。其中,本科招生计划安排逐步达到应用型本科院校本科招生计划的30%。到2022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总规模占比不低于60%。
据悉,从2022年起,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报考人员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按照有利于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和选拔原则,我省将完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考试体系,加强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技能测试条件建设。2019年7月底前,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公布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目和考试模块,并配合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做好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技能测试范围和要求制定工作,强化测试内容的技术性、综合性和随机性。从2022年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起,技能测试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安排在考生毕业年度的上一年度9至12月份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测试,取最高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根据意见要求,从2019年起,当年转段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如果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原就读职业院校和衔接本科高校可再提供一次跟随下年度考生重新参加转段考试的机会,转段考试的标准、内容等与下年度考生相同。从2022年起,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不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考试,考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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