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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市民关于文明参与寂光洞祭拜活动的一封信

青岛财经日报 记者 王泽佩 通讯员 李 璐

每年正月初八的崂山寂光洞庙会,吸引了众多的市民游客前来祭拜,堪称崂山庙会之最。在这个喜迎新春的传统民俗文化庙会日子里,人们往往会以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升空焰火等形式为新的一年祈福,对前来祭拜的市民游客和寂光洞周边林区存在着严重的人身安全隐患和森林火灾隐患。在2019年正月初八寂光洞庙会即将到来之际,为弘扬传统民俗文化,引导市民“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今年寂光洞庙会期间崂山区政府明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高香等不文明祭拜行为,树立文明、健康、绿色的无烟祭方式,让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有序的传统民俗庙会。

为保护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规定,为更好落实中共青岛市崂山区委办公室、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会议精神,现将到寂光洞祭拜的有关要求告知市民朋友,望广大市民朋友遵守并广泛宣传。

寂光洞为一级森林火险区,属森林高火险区,实行统一管理,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1、所有进入寂光洞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景区和林业管理人员的统一检查、监督和管理。严禁携带火种入山和一切违规用火行为。

2、严禁在寂光洞及其周边焚烧纸钱、纸质元宝、冥币等纸类祭品。

3、严禁在寂光洞及其周边燃放烟花鞭炮、升空礼花礼炮。

4、严禁在寂光洞及其周边烧高香,只能烧标准规格(即香体可燃烧部分长度不应大于50厘米、且直径不应大于1厘米)以下的香。

5、华严游览区内各游览路沿线不得出售纸钱、纸类祭品、烟花鞭炮、高香、打火机、火柴等商品。

违反上述规定,依据有关条规从严处罚;不接受检查、不听劝告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感谢广大市民、游(香)客朋友们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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