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青岛保险业已走过100多年的历程。1980年,国内保险业务逐步恢复,当年的青岛保费收入1600多万元,到2015年末,青岛保费收入已达244亿元,年均增长24%。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青岛保险业行业面貌发生巨大变化,行业影响力迅速提升,保险市场主体日益完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建设的功能日益突出。站在历史的节点回顾,改革开放为青岛保险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命与活力。
时代关键词:独家经营时期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需要,1979年2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做出了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4月,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会议纪要》;11月,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我国停办20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恢复。
1979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后,在继续从事涉外保险业务的同时,人保青岛分公司的机构重建工作随即开展。人保青岛分公司于1980年3月1日重新成立,属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于4月1日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同时涉外业务也由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移交给人保青岛分公司。这一时期对于青岛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保险经营方针的确定和变化、业务的开发和发展、保险机构的建立和改革、从业人员的培训和使用,都对后来的保险市场有着重大影响。
自1980年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业务机构,按青岛市行政区划不断延伸,每个区、县(市)逐步设立机构,青岛市区称办事处,县(市)称支公司,后统一改称支公司。支公司下设办事处、代办处(所)。
1980年是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第一年,青岛保险业自这一年开始得到大力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印发的《关于恢复办理企业财产保险的联合通知》: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都可以自愿参加保险。参加保险的财产一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契约的规定负责赔偿,国家财政不再核销或拨款。
为发展财产保险,人保青岛分公司采取了一些加快发展的措施。与此同时,运输工具险、农业保险、海上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也相继恢复。
1986年,青岛实行计划单列,人保青岛分公司的管理也相应作出调整。从1987年起,行政上归人保山东省公司管理,业务上实行单列,归总公司直接管辖。
时代关键词:三家经营时期
1985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只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即可设立新的保险公司。1987年,交通银行设立了保险部(太平洋保险公司前身)。1988年5月,平安保险公司在深圳蛇口成立。从此,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1991年,青岛由人保独家经营的局面被打破,青岛保险业开始进入为期10年(1990~2000年)的人保、太保、平安3家经营时期。
1991年6月2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批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青岛代理处成立。
1992年4月2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成立,同时撤销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青岛代理处。
1992年8月12日,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正式对外挂牌营业。1992至1996年,太保青岛分公司管辖山东省和山西省的业务,1996年8月以后不再履行该管理职能,仅负责青岛地区的经营管理。
1993年7月,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成立。自1994年底起,在公司内部产寿险分开经营,独立核算,对外仍沿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名称。1996年4月,平安保险青岛分公司接管济南办事处,管辖山东省内机构。2000年12月,经山东保监局批复,青岛分公司和济南分公司分别管辖山东省东部和西部区域。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分业经营。
1996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分设方案报经总公司批准,又经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批复,青岛市分公司分为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和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干部职工随业务走,财产险公司分配1056人,人寿公司分配320人。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于1999年1月恢复原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市分公司;2003年7月实行股份制改革,更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于1999年4月29日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青岛市分公司;2003年10月,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2000年9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开始实施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分业经营机构改革;2000年11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分设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002年4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分业经营,分设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时代关键词:市场主体多元化时期
2000年后,青岛保险市场主体逐步走向多元化,多类保险公司陆续设立,法人保险公司成立,外资保险公司代表处和分公司开设,代理经纪、公估等保险中介机构不断增加,逐步形成了中外资并存、产寿险中介共同发展的保险市场体系。
2000年8月18日,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开业,打破了青岛保险业人保、太保、平安3家经营的局面。随着保险业务种类的日渐增多,保险市场上逐步出现了专业化的保险公司,专门经营某一大类保险业务,诸如健康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公司、汽车保险公司等,这些保险公司陆续在青岛设立了分公司。同时外资保险机构进入青岛的步伐随之加快,在青岛设立办事处和分公司。
2015年,青岛首家法人保险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到2015年末,青岛共有保险公司65家,其中财产险公司34家,人身险公司31家,中资公司48家,外资公司17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94家,保险从业人员6.2万人。
2004年8月1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简称“青岛保监局“)成立。从此,青岛保险行业的监管由青岛保监局负责。
2012年10月14日,青岛市政府与中国保监会签订《关于青岛保险创新发展战略合作备忘录》,同时陆续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太平洋保险集团、太平保险集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平安集团、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华夏人寿等10余家保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市场体系、产品和服务创新、保险资金运用、财富管理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深层次的合作,提升保险业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保险机构在青岛不断拓宽业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各类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为经济建设、社会管理以及民生事业提供了多层次的风险保障,为政府、企业、居民的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开展的财产保险有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以及保证保险等,人身保险有人寿保险、年金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健康保险等。
2008年,青岛保费收入达到102.7亿元,首次突破100亿,距1980年经历了28年时间。2014年,青岛保费收入达到203.1亿元,首次突破200亿,距2008年仅用6年时间。
得益于青岛经济社会的建设成就和改革开放的政策红利,在中国保监会的正确领导和青岛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青岛保险业得到了持续快速的发展,各项指标不断优化,市场体系逐步健全,保险产品不断丰富,服务能力快速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高,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民生建设等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地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时代关键词: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2015年,青岛保险业实现快速发展,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44.1亿元,是1990年1.2亿元保费收入的203倍,年均增长19.8%,是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2008年,青岛保险业保险费收入达到102.7亿元,首次突破100亿元,从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经历了28年;到2014年,保险费收入达到203.1亿元,突破200亿;2016年11月,保险费收入达到306亿元,突破300亿。
时代关键词:体系逐步完善
保险机构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市场体系持续完善,保险公司从2000年的5家,增加至2015年的65家,其中财产险公司34家,人身险公司31家;中资公司48家,外资公司17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94家,其中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51家,外地驻青专业中介市级分支机构43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472家。2015年3月,青岛首家法人保险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批开业,改变了青岛没有法人保险公司的历史,市场体系实现历史性突破。
时代关键词:实力不断增强
青岛保险业的资产稳步增加,行业实力不断增强。截至2015年末,青岛保险业总资产已达到563亿元。与此同时,保险业在青岛市经济整体中的占比不断提高,保险深度由1990年的0.69%提高至2015年的2.62%,增加1.93个百分点。保险密度由1990年的人均18.13元增长为2015年的人均2683元,增加近147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国际上通用的体现一个国家(地区)保险市场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青岛的两项指标呈逐年稳步上升趋势。
时代关键词:改革创新不断加快
改革开放初期,青岛开展的保险品种比较单一,数量有限。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青岛保险业不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保险业自身实际,深入推进市场体系和监管机制改革,不断推出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创造出一批“青岛经验”“青岛模式”,有些还处于全国前列。青岛保险业的改革创新取得了积极成效,在大大提高了行业自身发展水平的同时,极大拓宽和提升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和水平。
1980年,青岛财产保险开办的险种有3个: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国内货运险。之后,又陆续开办了自行车盗窃保险、在建工程险、渔船险、铁路车辆险、两全家财险、潜水泵险、水上平台保险、人力三轮车保险、机器损坏险、广告牌保险等。
1981年,青岛开办机动车辆保险。由于80年代家庭拥有汽车情况较少,汽车多由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因此,投保人也多为企业单位。随着经济发展和保险需求的增加,责任保险险种也不断扩充。
1983年,青岛首次开办人身保险,主要有两个险种:简易人身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险。当年实现保费收入4.6万元,主要是单位团体业务。
1984年,青岛开办农业保险,当时的主要险种包括麦场火灾险、小麦成本险、棉田水灾雹灾保险、奶牛险、生猪险、水貂险。
2006年3月28日,国务院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首次提出设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交强险是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强制保险,在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7年9月14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小麦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青岛市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随着业务的开展,农业保险的试点品种逐年增加,承保范围不断扩大,到2015年底,共有小麦、玉米、花生等13个品种。同年,青岛市“国家地理标志”特色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成功落地。针对荣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胶州大白菜、里岔黑猪肉”等特色农产品,青岛市正式开办大白菜价格指数保险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
2015年2月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新一轮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正式启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6个地区为首批改革试点地区。
青岛作为首批6个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之一,从6月1日起正式启动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末,在青岛经营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共有32家。车险市场格局总体相对稳定,没有出现大的市场波动或发生风险事件,改革成效显著。
本次改革后,青岛地区商业车险降价保单占比高达84%,单均保费下降346元,在首批6个试点地区中最高。消费者不仅在保障范围上受益明显,而且在保费价格上也切实得到了实惠。同时,商业车险投保率为86.1%,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说明消费者在享受保费优惠的同时,对改革后的车险产品更加认可,提升自身风险保障水平的意愿有所增加,“多赢”局面初步显现。
科技型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是我市保险业发展的标志性事件之一。2015年7月,青岛保监局联合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照“政府引导、风险共担、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启动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试点。该项目在市场化运行机制、专利权转让补偿、银保无缝合作流程、融资成本等多个层面均属行业首创,科技小微企业首年最低融资成本仅为5.3%,在全国处于最低水平,开创了保险业扶持小微企业的“青岛模式”。
2015年,青岛市被列为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城市,获批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将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当年,青岛市人社局与4家保险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将长期护理保险、意外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三大类6个医疗保险项目交由保险公司商业承(经)办,其中居民大病保险系由山东省统一招标(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承办),其余5个由青岛市人社局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办机构。项目总保费8.78亿元,涉及市级统筹参保群众415万人。青岛成为全国商业保险机构全面参与基本医保领域的首个城市。
这一年,青岛首家法人保险公司开业。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青岛首家全国性法人保险机构,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2015年3月30日获批开业。公司股东为青岛国信集团、交运集团、青啤集团、青岛国际机场集团等。
摘自《青岛改革开放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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