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出通知,围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做好预报预警和应急值守工作三个方面工作,对加强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通知提出,因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渎职,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典型事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通知要求,强化水利、建筑市政、水上交通和渔业、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教育、消防、旅游8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其中,教育领域以防溺水为重点。加强探险、郊游、游泳、演出、比赛和游学、拓展训练等学生团体活动安全管理。旅游领域要针对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后旅游旺季压力和汛期恶劣天气增多对旅游安全的影响,加强对崂山、大珠山、小珠山、藏马山、茶山等重点景区,海底世界、奥帆中心、五四广场、栈桥、八大关、极地海洋世界等海滨景区,啤酒节会场、农家乐、生态旅游等季节性景点和项目的安全检查,严格缆车、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定期检验检测,根据天气变化、客流、接待能力、交通保障等情况,加强客流管控疏导和交通秩序管理,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原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暑期汛期和旅游旺季,台风、暴雨、高温等恶劣天气同比明显增多、持续影响时间长,企业生产、项目建设、客货运输全速运行,来青游客和市民出行增多,危及生产生活安全的安全风险管控难度加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8〕5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统一思想和行动,清醒认识暑期汛期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消除厌战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全力落实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各项防范和应急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将做好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展现尽责担当作为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真正将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因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渎职,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典型事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明确重点关注的地区、行业、单位、环节,切实强化安全监管,扎实做好暑期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水利领域:要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以大型水利设施为重点,加强泄洪设施设备定期检修维护和病险水库、水闸等工程设施的维护巡查。要认真排查河道堤防、拦河闸坝以及穿堤涵闸、泵站等建(构)筑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重点筛查中小型水库、塘坝、尾矿库以及在建水利工程等安全度汛短板,全面核查地质灾害危险区、城市洪涝易发区、蓄滞洪区等防洪薄弱环节,及时消除隐患和排除险情,确保水利设施安全度汛。对厂矿、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上游存在的滑坡、山洪、泥石流等隐患,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应急疏散和避险准备。
建筑市政领域:要加强对起重机械拆装、脚手架搭设、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架设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隐患的排查治理,完善防风、防雷、防雨措施。加强对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设备设施、安装拆卸作业未制定或不严格执行专项方案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存在此类问题的建设项目和设施设备,该停工的坚决停工,该停止使用的坚决停止使用。工程施工板房、工棚、仓库要合理选址,与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区域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提前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要切实加强市政设施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城市供排水、供热、燃气、市政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抓好积水点改造、管井清淤、行洪河道疏浚、公园景区游乐设施保养维修、老旧楼房改造等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水上交通和渔业领域:要进一步强化渔业生产、船舶航行和港口作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恶劣气象船舶禁限航规定,坚决杜绝船舶超抗风等级航行,旅游、客运、轮渡等重点船舶,要严格执行“逢七不开”规定。要严格落实船舶及船用安全设备的检测检验制度,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制止船舶违规航行行为。海洋渔业部门要督促渔船、渔民密切关注台风、风暴潮等极端天气预警信息,严防休渔期间私自出海引发事故。督促渔船配备防碰撞和定位设施,真正使渔船看得见、联得通、找得回,提升渔船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
道路交通领域:要按照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活动的部署,持续保持惩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路面交通违法、机动车“四非”、变型拖拉机和车辆超载超限“四项整治”,严查、严管、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高速公路、国省道、城乡结合部、农村道路的路面管控力度,严查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从严从重处罚无牌无证、超载、报废车上路、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货车违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防车辆受洪水、高温、雷电影响发生涉水、自燃、燃爆事故。要加强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临水临崖路段,重点水域、重点航段、重点渡口,以及车辆尤其是“两客一危”车辆的安全检查,设置完善必要的交通警示标志标线,及时消除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
危险化学品领域:要持续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和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行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泄漏制度和措施。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雷雨天气条件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要持续深入开展反“三违”、罐区特殊作业、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评估等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加强对中小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环保投入,不具备安全、环保条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彻底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教育领域:要认真排查校园、校舍、体育设施及周边建筑工地、道路等影响校园安全的隐患,及时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要加强家校联合,以防溺水为重点,加强学生暑期安全知识普及、事故警示教育、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加强探险、郊游、游泳、演出、比赛和游学、拓展训练等学生团体活动安全管理,督促活动组织单位和领队针对活动地点、活动内容、活动器具、气象、交通、人员年龄结构等不同情况,加强监护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强联防联控,强化对水库、塘湾、输水干渠的安全巡逻和检查,完善警示标志,防范溺水事件发生。
消防领域:要深入开展大型综合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物流园区、大型城市综合体、地下建筑,以及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住宅等,逐一明确监管责任,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风险隐患。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攻坚治理,着力解决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消防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统筹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加强各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整治。
旅游领域:按照《全市旅游领域安全检查方案》(青安办〔2018〕101号)确定的检查重点和内容,深刻吸取国内外旅游领域安全事故教训,针对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后旅游旺季压力和汛期恶劣天气增多对旅游安全的影响,发挥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崂山、大珠山、小珠山、藏马山、茶山等重点景区,海底世界、奥帆中心、五四广场、栈桥、八大关、极地海洋世界等海滨景区,啤酒节会场、农家乐、生态旅游等季节性景点和项目的安全检查,严格缆车、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定期检验检测,根据天气变化、客流、接待能力、交通保障等情况,加强客流管控疏导和交通秩序管理,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气象灾害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确保浴场游客安全。
三、做好预报预警和应急值守工作
水利、气象、城市管理、国土资源房管、公安交通、海洋与渔业、旅游、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健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灾害天气预报预警。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进一步完善预报预警手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充分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重要情况信息,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快速响应、科学应对、及时处置,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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