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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加强企业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日前,青岛市安委办发出通知,要求全市节后复工企业加强安全培训工作。要严格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关于全员安全教育要求,对不同层次从业人员制定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计划,落实人员、落实内容、确保时间,严禁教育培训不切实际和“走过场”。

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内容,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要结合企业生产特点,用岗位事故案例教育职工从工伤事故中吸取教训,学会减少工伤事故的技术本领,保障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所有新上岗、调岗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施工现场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健全培训档案,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高危行业重新上岗的职工,特别是现场操作工,要组织进行一次岗位操作基础知识、安全操作基本要求以及复工装置安全要点等的再培训、再教育,做到人人过关。严格坚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无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要立刻组织培训复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同时要求各区市加强对企业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所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做到招收一个培训一个,招收一批培训一批,确保新职工安全培训率达到100%。对未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未组织开展辖区内、系统内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开展新职工安全培训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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