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5日是第4个全国生态日。8月11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干警走进辖区金门路街道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聚焦噪声扰民、生活污水排放、社区绿化保护等六大民生领域,为辖区群众带来一场既接地气又干货满满的普法宣讲。

市南法院干警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
活动现场,市南法院行政庭员额法官王峰、书记员柴帅通过设立普法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普及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面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疑问,法院干警逐一细致解答,提供专业法律指引,引导大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生态环境合法权益。同时,法院干警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呼吁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争做生态文明的守护者和传播者,营造全民共治、共同护绿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以法治之力擦亮生态底色,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示范区贡献法院力量。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王芳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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