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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消防救援局曝光5家火灾隐患单位

为全力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连日来,青岛市消防救援局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并曝光5家火灾隐患单位场所,责令相关单位场所立即整改,对照自查。

5家火灾隐患单位(名单)

1.青岛华慈天伦医养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器消防电源故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2)自动灭火系统水泵控制柜消防电源故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3)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水泵控制柜消防电源故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2.青岛泰科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1)一层配电间未设置火灾探测器,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6.2.1条之规定;(2)一层大堂中部室内消火栓内未设置消防软管卷盘,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第8.2.4条之规定;(3)一层中部封闭楼梯间通往大堂的防火门上方未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第10.3.5条之规定;(4)三层中部排烟口、一层东侧排烟口因风道内加装防虫网导致风量为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爱罗科(青岛)实业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1)厨房与其他区域未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4.1.3(2)条之规定;(2)厨房内存放使用2个液化石油气罐,未单独存放,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12.0.4(4)条之规定。

4.平度市藏域民谣酒馆(个体工商户)

存在隐患:顶棚装修使用可燃材料违反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5.1.1之规定。

5.青岛良景启晟名都大酒店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1)测试地上35层避难层疏散照明无法正常启动,且无法当场改正,测试地上1层、35层、48层、50层应急广播无法正常启动,且无法当场改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2)消防档案中民用建筑概况填写不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之规定;(3)35层避难层堆放杂物、设置排烟管道,占用高层民用建筑避难层,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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