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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举办涉农法治宣讲活动  推进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今年8月15日起施行。为推进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有效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筑牢耕地保护红线,8月12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合举办涉农法治专题直播授课活动,为全市基层涉农干部送上一堂精准、务实的法治课。

本次活动依托全市农业普法特色栏目《农业专家讲政策》线上平台进行直播,授课覆盖范围为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各镇(街道)分管领导、村“两委”干部,将涉农法治宣讲直接送达基层治理最前沿。

青岛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徐奎浩、尤志春担任主讲进行授课。两名主讲人紧扣乡村治理最受关注、最易引发纠纷的重点领域,设置了生态环境法典、涉农土地流转风险防控两个版块,着重强调土地流转严禁变更土地农业用途这一法定底线,明确农用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禁止违规非农化、非粮化,严禁擅自建房、挖砂、取土、改变地貌等违法行为。授课提供了标准化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逐项讲解了合同必备条款、权利义务界定、违约责任约定、流转期限限制、纠纷处置方式等,指导镇村两级干部、村民依规签约、规范流转、全程留痕,切实提升村委干部、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交易的法律意识,从源头减少土地流转纠纷及涉农诉讼案件。

下一步,青岛中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基层治理薄弱环节,常态化开展精准普法、案例释法、实务授课,持续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秩序,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乡村治理现代化。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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