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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推出境外职业资格人才专属政策

为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好《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推行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青岛市近日制定《关于做好境外职业资格认可试点工作的通知》,目的是通过制度创新、政策优化与精准服务持续吸引集聚国际高端人才来青创新创业。

在青岛市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或聘用关系的以下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线上备案享受青岛市相关政策服务。

持有《青岛市境外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目录》内有效证书,满足一定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即可直接比照认定相应系列(专业)职称。

持有《青岛市境外职业资格与职称比照认定目录》和《青岛市境外职业资格服务目录》中有效期内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还可享受境外从业经历视同境内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除外)、免费继续教育及纳入人才服务等利好政策。

持有“急需紧缺”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外籍人才,还可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或凭工作许可,可办理有效期5年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在青累计工作10年以上的,离职后有继续在青生活意愿并具备相关生活保障条件的,可办理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继续在青居留。

符合条件的境外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员,登录“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平台”,在“境外职业资格备案”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境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等附件,以及系统自动生成的《青岛市境外职业资格备案登记表》后,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功能区有关部门进行初审,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市直和中央、省驻青单位人员直接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平台”将自动生成《青岛市境外职业资格备案书》。申请人可凭备案书和境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享受青岛市相关政策服务。

“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平台”中的“境外职业资格备案”模块同时具备信息收集功能。持有境外职业资格证书但未被纳入青岛市目录的个人或有境外职业资格需求的用人单位,均可通过该模块“未纳入目录境外职业资格信息采集”提交相关证书纳入建议或需求。市人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经相关程序后适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封满楼

责任编辑:李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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