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将银行卡“借”给别人,就能得到好处费,这等“好事儿”,绝不简单……
近日,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宝山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买卖、“出借”银行账户案件,违法行为人赵某被行政处罚。

据了解,近日,宝山派出所接到核查线索,赵某名下多张银行卡涉嫌违法交易。经查,今年4月,赵某通过网络结识一陌生人,在对方2000元好处费的诱惑下,赵某明知对方要“借用”其银行卡“刷流水”,仍然新办理两张银行卡,与自己名下四张银行卡一并邮寄给对方,最终引发两起诈骗案件发生,涉案金额共计2.4万余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非法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极易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一定要妥善保管本人的金融账户、银行卡、支付宝账户等相关信息。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张海杰
责任编辑:李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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