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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法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为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提升广大群众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近日,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干警走进石老人海水浴场,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为市民和游客送上了一堂生动的金融安全课。

崂山法院干警向群众发放宣传彩页。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活动现场,崂山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彩页、面对面讲解等形式,提醒群众警惕非法集资陷阱,拒绝高利诱惑,避免自身财产损失。崂山法院干警还结合近年来审理的典型案件,逐一拆解非法集资套路,针对老年群体重点剖析“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养老康养基地”等常见骗局。

不同于一般金融知识科普,此次宣传活动重点落在法律定性、刑事处罚、证据固定、损失自担等四个关键点上,同时提醒广大群众,一旦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合同协议等证据,并及时报警。下一步,崂山法院将持续延伸审判职能,推进普法宣传进社区、进老年大学、进劳务市场,不断丰富普法形式与内容,切实守好千家万户的“钱袋子”。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刘玥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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