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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教育给外来娃家长发出一封信

晚报讯 近日,市北区教育局发布《给新市民子女家长们的一封信》。近期,新市民子女入学问题,受到了社会多方关注,在信中,市北区教育局就相关政策和有关情况做出说明。 

市北区新市民子女入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市北区满一年以上 (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含用人单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印的《青岛市单位招用外来劳动者和本市非城镇户口劳动者花名册》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并附缴税证明;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市北区满一年以上(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且在有效期内的正式租房合同(由房产交易中心验印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拥有市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100%产权);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满一年以上 (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且在有效期内的市北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市北区居住证”;符合本市规定的入学年龄,提供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本。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外来务工人员大量增加,市北区采取了学校改扩建等多项措施,满足新市民子女的入学需求。 2013年—2016年平均每年接收3000人左右,累计扩班160余个,现在全区绝大部分学校早已远远超出办学规模。 

今年,市北区六年级毕业7912人,加上新开办学校新增的一年级学位,实际可为一年级新生提供学位总数8162个。根据报名情况,本市户籍一年级新生7142人,实际可提供给一年级新市民子女学位1020个。经过初步统计,符合招生入学政策的新市民子女就已达2800余人,市北区将克服困难全部接收。此外,市北区已无能力再接收更多学生。 

建议不符合招生入学政策的新市民子女按照国家《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回户籍所在地,由当地县政府安排孩子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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