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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法院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

今年5月是全国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日前,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干警走进崂山风景区大河东法治文化广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

崂山法院干警在给群众发放民法典宣传册并进行普法。

“单位随意处罚员工,却不告知处罚理由,这样合法吗?”“离婚之后对方一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我被车撞了,对方该怎么赔偿?”活动现场,群众纷纷上前咨询。面对不同类型的法律问题,崂山法院干警耐心倾听诉求,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逐一解答。从劳动者的知情权,到抚养费纠纷的维权路径,再到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细致地讲解不仅帮助群众理清维权思路,更引导大家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此次活动紧扣“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进一步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下一步,崂山法院将持续建强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丰富普法宣传载体,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官进校园等普法活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崂山、法治崂山贡献司法力量。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刘玥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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