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交管大队二中队根据统一部署,在宁夏路与南京路路口设卡开展夜间查处行动。当晚11时许,执勤警力发现一辆黑色小型客车在临近查车点时突然停车,立即上前要求驾驶人配合酒精检测。
经过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当晚饮用啤酒后,自认为神志清醒,且饭店距小区仅有几公里路程,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不料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市南分局交管大队提醒:酒后驾车不分时段、不分路程远近,切勿心存侥幸。无论深夜凌晨、路途远近,酒驾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规,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张海杰
责任编辑:王海山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