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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首例不动产“带封带押过户”成功办结

为有效破解查封不动产处置难题,近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深化机制创新,推动青岛市首例“带封带押”不动产完成过户登记及贷款办理,实现了权益保障与执行质效的“双提升”。


市南法院执行法官和市中公证处公证员到房产交易中心送达执行裁定书。


在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涉案房产同时存在银行抵押与法院查封双重权利限制。长期以来,此类不动产被称为“死资产”,交易及贷款通道近乎阻塞。若沿用传统司法拍卖模式,需历经评估、挂网、拍卖、解封、解押、过户等流程,周期漫长、流程繁琐,房产也面临市场折价风险,严重制约执行质效与各方权益实现。

为打通查封资产处置的“最后一公里”,市南法院以青岛市《关于开展不动产“带封过户”的通知》为指引,创新打造“法院依法审查+公证协同赋能+资金提存监管”一体化工作模式,在充分保障债权人、债务人、抵押权人、买受人等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允许被查封不动产在保留原有抵押、不解除查封状态下,依法完成交易与产权过户登记,打通查封资产处置堵点。

为确保交易公平与资金安全,市南法院建立全流程闭环监管链条:事前,严格审查案件事实与当事人合意,依法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严把处置程序关、法律关、风险关;事中,积极对接青岛市市中公证处,推动其对涉案不动产开展权属、抵押、查封等全面核查,在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办理公证手续,对购房款实行提存账户全程监管,确保交易资金安全可控,同时联动银行高效办理住房贷款;事后,与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协同推进网签、缴税、转移登记等手续,房款到位后严格按照法定清偿顺序进行偿付,切实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兑现买受人交易成果。

通过“带封带押过户”新模式,原本可能耗时数月的房产处置驶入“快车道”,从流程启动到完成过户,处置周期大幅缩短。青岛市首例不动产“带封带押过户”案件的成功办理,是市南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寻求办案“最优解”的生动实践,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同时,盘活“沉睡”资产、提升执行质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执”,拓宽“带封带押过户”处置模式适用范围,多措并举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赵飞燕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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