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期,多人因违反烟花爆竹相关管理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案例一:
2025年12月21日,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在即墨区金口镇西里村桥附近巡逻时,发现朱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烟花爆竹运输许可的情况下,驾驶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并进行售卖。根据相关规定,即墨公安分局对朱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
1月5日,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在工作中发现,岳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黄岛区泊里镇自己家中仓库内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根据相关规定,黄岛公安分局对岳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三:
1月12日,平度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赵某在平度市同和街道某商铺中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根据相关规定,平度市公安局对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四:
同日,胶州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刘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自2025年12月份以来,在胶州市里岔镇自己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根据相关规定,胶州市公安局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五:
1月15日,黄岛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纪某在外市烟花爆竹销售点采购大量烟花爆竹,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烟花爆竹运输许可的情况下,驾驶车辆运回青岛市黄岛区进行售卖。根据相关规定,黄岛公安分局对纪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六:
1月16日,平度市公安局接举报线索,平度市新河镇艾某在家中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根据相关规定,平度市公安局对艾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七:
1月28日,胶州市公安局在胶州市胶莱街道某集市上查获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王某。根据相关规定,胶州市公安局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张海杰
责任编辑: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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