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根安全弦需时刻绷紧,为敲响安全警钟,青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近期查处的6起酒醉驾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据了解,2月15日21时50分许,市交管支队崂山区大队民警在秦岭路苗岭路路口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查处行动时,一辆小型客车驶入检查点,民警随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栾某处以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2月19日20时10分许,市交管支队即墨区大队民警在田横度假区泊子村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查处行动时,一辆小型客车驶入检查点,民警随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处以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同日20时40分许,市交管支队城阳区大队民警在岙东中路与育英路路口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查处行动时,一辆小型客车驶入检查点,民警随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孙某处以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同日22时30分许,市交管支队市北区大队民警在宁安路合肥路路口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查处行动时,一辆白色小型越野车驶入检查点,执勤民警随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8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驾驶人郭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2月23日21时20分许,市交管支队黄岛区大队民警在刘公岛路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查处行动时,一辆小型越野车驶入检查点,民警随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8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卢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2月24日14时50分许,市交管支队李沧区大队民警在银液泉路与枣山路路口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查处行动时,一辆小型客车驶入检查点,民警随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刘某处以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青岛公安交管部门提示:生命无价,酒后禁驾。无论是走亲访友时的盛情难却,还是聚会助兴时的推杯换盏,都不应成为触碰安全红线的理由。请广大驾驶人时刻保持清醒,主动拒绝酒驾。
公安交管部门对酒醉驾违法始终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守护群众出行平安,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张海杰
责任编辑:李颉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