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文章详情

即墨法院两案例入选最高法《案事例中的法理情》

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编写的《案事例中的法理情》正式出版。该书精选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68个典型案例和实践中形成的24个典型事例,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条线、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其中,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薛某某侮辱案、林某某等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入选。

案例一:

为直播带货引流数十次辱骂他人

一网络主播因侮辱罪获刑6个月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至10月,薛某某为博取关注,先后数十次在某网络平台直播带货期间公开散布贾某与前夫王某的家务纠纷,发布贾某的照片,并使用“鸡”“下水道”等词语贬损贾某人格。其中,部分直播场次的观看人数过千人,引起大量网友跟风辱骂贾某。因遭受网络暴力,贾某先后于2023年6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到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就诊,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混合性焦虑和抑郁障碍。2023年10月11日晚,贾某写下遗书后割腕自杀,因及时送医救治未危及生命。

薛某某还在某网络平台公布贾某的女儿就读的学校,致贾某的女儿不堪同学议论,产生厌世情绪,跟贾某发微信称“如果死了,骂声不就没了”。2023年10月22日,经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测试,贾某的女儿为重度焦虑、重度抑郁,有中度自杀风险。

2024年1月11日,薛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未如实供述其侮辱贾某的事实。即墨区人民检察院以侮辱罪对薛某某提起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薛某某与贾某自愿达成和解,薛某某赔偿贾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贾某谅解。

【裁判结果】

即墨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某在信息网络平台公然侮辱他人,贬损他人人格,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侮辱罪,应予惩处。考虑到被告人薛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即墨法院以侮辱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薛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禁止被告人薛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与网络直播有关的经营活动。

【法官说法】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革新使世界进入到“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网民在网络上“大胆开麦”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与线下暴力行为不同,网络暴力借助网络平台实施,是一种语言暴力,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持续时间长,严重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致使网络空间戾气横行,有的造成他人“社会性死亡”,甚至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

本案中,被告人薛某某直播带货期间为博取关注辱骂他人,伤人也终伤己。在此,即墨法院提醒广大网民:畅所欲言不代表为所欲为,每个公民在网上发布内容时都应当遵纪守法、谨言慎行,如果发布的内容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二:

提供虚假环评文件

四被告人悉数获刑

【案情简介】

林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指使汪某先后注册成立了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门倒卖环评报告资质页。靳某通过他人居间介绍将其持有的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在锦华公司,并收取“挂靠费”35000元。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林某某等人大肆招揽业务,在环评工程师靳某等人未参与任何编制、公司未开展任何环评工作的情况下,伪造环评工程师签名,将盖有锦华公司、悦华公司印章的环评报告资质页通过谷某等人对外出售,用于编制虚假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900余份,违法所得近80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裁判结果】

即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作为承担环境影响评价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伙同汪某、谷某、靳某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扰乱环评市场秩序,危害生态环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法应予惩处。

据此,即墨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被告人谷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被告人靳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没收四名被告人违法所得。

【法官说法】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风险的过滤器、安全阀,守住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的底线,对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具有重要作用。环评报告弄虚作假,严重扰乱环评市场秩序,破坏生态环境。

法院依法惩治危害生态环境类犯罪,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四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罚。四名被告人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还应继续认真悔过、反省,切实认识自身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实际行动弥补过错,现身说法,警示他人。每一名环评行业从业人员务必引以为戒,认真履职,严守环评质量底线,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发挥环评的源头预防作用,抵制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责任编辑:林红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