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2025年第15场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中院2025年减刑、假释工作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近年来,青岛中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全面聚焦实质化审理,持续提升专业化审判能力,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确保案件审理规范公正,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据统计,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青岛中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1172件,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172件,其中减刑案件1027件,假释案件145件,在全省法院减刑、假释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有关工作经验被《山东刑事审判参考》推广。
一是聚焦实质化审理,提升办案质效。青岛中院通过严格审查证据、加强刑罚执行机关举证责任、强化案件集体评议等举措,确保每个悔改表现要素对应的证据确实充分,办理同类案件裁判标准统一。
二是增强一体化联动,凝聚工作合力。青岛中院建立执法办案常态化会商机制,2025年共对7个问题经研讨达成共识;扎实推进假释罪犯跟踪回访工作,赴社区矫正机构对16名假释罪犯进行回访;对标省内外法院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开展财产性判项履行执行协助、出庭证人随机确定等创新做法。
三是立足专业化赋能,提升审判能力。青岛中院编写《减刑、假释工作手册》,为案件审理提供清晰统一的操作指南与判断标准;打造“党建+业务”融合平台,与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联合开展跨部门党建共建活动,促进部门间业务沟通交流和能力水平双提升。
四是坚持透明化运行,彰显司法公信。青岛中院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一律”要求,加大审判公开力度,每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社会公众代表旁听庭审,每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减刑、假释工作情况,确保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公正高效开展。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朱本腾 时满鑫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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