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鲜活的普法宣传系列活动,让文本上的宪法“活起来”,真正走进日常生活、走进群众心里。

市南法院干警为社区居民讲解小区业主自治及组织架构等方面内容。
与“宪”同行 “法”护民生
12月3日,市南法院、市南区金湖路街道泰州路社区、市南区金湖路司法所联合举办“宪法宣讲进社区”活动。
活动现场,市南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郭之玉以“宪法与小区”为主题,结合《宪法》《民法典》等,详细讲解了小区业主自治及组织架构等方面内容。同时,结合典型案例,郭之玉重点讲述了停车纠纷、公共区域使用、物业职责划分等常见纠纷的法律解决方案,引导大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活动结束后,社区居民纷纷表示,此次普法讲座贴近生活、实用性强,不仅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更增强了自身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市南法院干警为青岛第五十九中学师生上了一堂宪法教育课。
“宪”在出发 “法”育未来
12月4日,市南法院云南路法庭法官助理李星受邀走进青岛第五十九中学,为该校师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宪法教育课。
课堂上,李星首先讲解了宪法的根本地位、宪法日的由来、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等内容。结合学生们的年龄特点及认知水平,李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鲜活生动的案例,详细解读了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设置等法律知识,让学生们深刻理解宪法与国家发展、个人成长的紧密联系。
在互动问答环节,学生们踊跃举手、积极提问。李星耐心细致地一一解答,让学生们在轻松欢乐的氛围中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助推更高水平的法治市南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郭之玉 夏煜桐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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