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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政局公开选聘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员

为进一步促进青岛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根据《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青岛市民政局近日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一批社会组织监督员,报名时间截至10月26日。

选聘条件

社会组织监督员选聘基本条件为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心公益事业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够积极主动履行监督职责;具备一定政策理论研究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社会组织的运作和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客观,能够如实反映情况和意见;具有履职所需身体素质,能适应社会组织监督工作需要,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需要经研究可适当放宽);能够按相关要求参加相关的培训、会议和监督活动。

选聘范围

社会组织监督员选聘范围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现职、退休人员,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方面有丰富经验者;法律工作者、高校学者、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具备舆论监督能力者;曾参与过政府行风监督、社会治理等相关工作,表现优秀者。

主要职责

社会组织监督员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市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监督登记管理部门对社会组织的抽查检查、等级评估、执法监督等工作;结合熟悉领域对社会组织日常工作开展、承接政府项目实施过程及效果等进行监督,检举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检举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协助指导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收集政府、社会、市场、社会组织对登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等;积极向公众宣传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相关的政策。

社会组织监督员聘期为2年。聘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意愿和专业表现进行续聘。聘期内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可按程序解聘。

选聘程序

此次选聘采用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和定向邀请3种方式。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员个人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从业资质证明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报送至青岛市民政局。

组织推荐。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根据条件推荐本单位或本行业合适人选,填写《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员推荐表》,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

定向邀请。对于具有特殊专业背景或社会影响力的人士,由青岛市民政局定向邀请参与选聘。

由青岛市民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及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身份信息、政治背景、从业经历、信用记录等,确定符合条件的聘任名单。拟聘人选名单将在青岛市民政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青岛市民政局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聘任名单。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qdsshzzglj@qd.shandong.cn;邮件主题注明“社会组织监督员申请材料+姓名+联系方式”。

线下报名。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8号民政大厦青岛市社会组织管理局1906室。

报名者需提交《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员个人报名表》或《青岛市社会组织监督员单位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相关表格可以登录青岛市民政局官网(http://mz.qingdao.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封满楼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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