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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姓名”如何办理?

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获悉,为更好地回应群众需求,青岛公安依托官方公众号推出“为您解答”栏目,解答网友关心关注的公安高频业务问题。

近日,有网友提问可以改自己名字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变更姓名受理条件

变更姓氏:根据政策规定,公民户口登记的姓氏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未随父姓或者母姓的情形主要指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变更名字: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容易被误解、歧视,名字中有冷僻字、繁体字或者其他不规范汉字,与近亲属名字相同,可以申请改名。

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变更姓名需要的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生父母协商同意材料(限未成年子女变更姓名),收养证或解除收养关系证明、父母共同申请(限被收养的未成年子女变更姓名),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的关系证明(限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张海杰

责任编辑: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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