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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法院一案例入选最高法多元解纷案例库

近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报送的《王某与战某物权确认纠纷调解案——公证机构参与调解一揽子化解房屋过户等系列纠纷》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据悉,多元解纷案例库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16家“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共建单位以及其他中央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建设,主要收录各单位通过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更好为各类社会主体开展纠纷化解工作提供参考,为人民群众选择调解等解纷方式提供指引,对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解纷需求,进一步凝聚纠纷解决合力,促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案情简介】

王某与战某恋爱期间,二人共同以银行贷款方式出资购置了一套房产,房屋产权登记在战某名下,用于购置该房屋的银行贷款是以战某的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2024年5月,二人订婚。此后,双方感情破裂,结婚一事已无可能。王某与战某就房屋过户事宜产生纠纷,因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王某到城阳法院寻求帮助,请求法院确认该房屋归其所有,并由战某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调解结果】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经沟通得知,王某与战某在房屋归属问题上已基本达成一致,但因传统带抵押房产过户流程烦琐、耗时较长,加上二人感情破裂,彼此信任缺失,双方在先付款还是先过户的问题上僵持不下。鉴于双方就房屋归属已有基本共识,经耐心释明,双方同意到驻法院公证机构进行调解。

公证机构随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全面了解案情,梳理争议焦点。王某称,该房屋为其婚前购置,战某仅支付极少部分首付款,故请求将房屋过户至其名下。此外,恋爱期间,王某还向战某赠送了彩礼、父母见面礼、金手镯、金项链等,鉴于双方已无结婚可能,请求战某返还价值约30万元的财物。战某则表示,她同意将房屋过户,不过条件是王某退还其支付的购房首付款,并对房屋增值部分进行合理分割。为此,公证员组织王某、战某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为确保调解过程的专业性和公正性,法院工作人员参与指导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公证员引导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表达各自的诉求与想法,营造了理性沟通的良好氛围。法院工作人员则在一旁适时从法律角度提供专业解读与建议,推动调解工作有序进行。

本案争议焦点一:

如何确保房屋带押过户?

公证员提出“和解协议公证+带押过户”方案,并详细阐释了整个带押房屋过户的实施流程,着重介绍了提存公证手段的运用:王某需将用于解押房屋的资金打入公证机构专门设立的提存账户。该提存账户由公证机构严格监管,资金存入后即处于公证机构的监管之下,只有满足既定的过户条件,且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公证机构才会依据相关程序,将提存账户内的资金用于房屋解押,从而保障资金流转的安全和透明,消除双方在付款与过户先后顺序上的担忧。

本案争议焦点二:

怎样合理确定返还金额?

法院工作人员向战某释明,依据法律规定,在双方无法结婚的情况下,接受给付一方继续占有大额钱款或贵重物品等缺乏法律依据,受给付者应返还给付财产。同时,公证员耐心安抚王某情绪,引导其回顾战某在恋爱期间的付出,逐步降低王某对返还彩礼金额的心理预期。最终,经过多轮细致入微、面对面与背对背相结合的调解,双方就退还房屋首付款、支付房屋增值款项、返还彩礼等事宜达成了一揽子和解协议。

王某和战某达成和解协议后,战某无偿将房屋过户给王某,彩礼、见面礼折抵战某支出的房屋首付款及投资款,双方互不返还;金手镯、金项链归战某所有;其他恋爱期间产生的经济往来,双方互不追究。公证处就以上内容为二人办理了和解协议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同时,公证处运用提存公证手段,并借助现有的不动产远程登记端口,与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及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方联动,成功办理完毕按揭房屋带押过户手续。至此,一揽子化解了双方纠纷。

【典型意义】

本案系因双方感情破裂引发的房产及财产纠纷,涉及房屋归属、过户办理、彩礼返还等问题,如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利于一揽子化解争议。本案中,由公证机构参与纠纷调解,借助公证机构的专业服务和多方联动机制,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情绪,促推纠纷实质化解。

调解过程中,首先,创新了过户方式,突破传统待抵押房产过户需自筹资金解押的烦琐方式,探索“和解协议公证+带押过户”新途径,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为解决类似房产过户难题提供可供借鉴的思路;其次,保障了交易安全,通过提存公证服务,有效消除双方在付款过户先后顺序上的顾虑,确保房屋过户与资产交易安全,平衡了双方权益,避免因不信任引发新的纠纷;第三,高效化解了纠纷,通过发挥公证机构专业优势,快速明晰双方债权债务,促推相关纠纷一次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王丰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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