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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方面10条措施 青岛精准推动好地块建设好房子

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空间载体,城市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自然资源和规划要素保障。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兵锋,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胡雁,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经济师常勇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记者了解到,《保障措施》从规划和土地两方面入手,精准有效政策赋能,为青岛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措施》起草过程遵循了系统调研、经验借鉴与本地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聚焦推动好地块建设好房子、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有序建设、推进地下空间有效利用3个方面,提出了10条具体措施。

多举措提供规划支持

推动好地块建设好房子

合理设置小区出入口大堂。小区出入口大堂是连接居住小区内外的过渡空间,是展示小区特色的窗口,为进一步提升小区门户品质形象,增强居民归家体验,《保障措施》提出,新建小区可结合小区出入口最多设置两处单层小区大堂,用于必要的人车通行、出入管理、前台接待、休息等候等功能,小区大堂每处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从而鼓励打造功能完善、设计精美的小区出入口空间,提升城市界面美观度。

鼓励设置无雨归家流线。居住小区公共空间设置风雨连廊连接各楼栋,可以方便居民无雨归家、文体活动和休憩交流,既可以串联整个小区,合理规划归家动线,也可以科学划分不同功能区域,为小区打造更多灵活多样、丰富有趣的公共空间。《保障措施》规定,新建居住小区内可局部设置单层、两侧无围护结构、顶盖宽度不超过3米的风雨连廊,计入建筑密度,不计入容积率。从而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合理设置风雨连廊,疏解地面交通,丰富景观层次,打造“移步换景”的开放活力社区。

优化调整阳台管控要求。阳台是居住空间的延伸,按照青岛市此前规定,每个住宅户型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应超过该户型套内建筑面积的16%,且不应大于24平方米。上述规定试行期间,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跟踪评估执行情况与实施效果,并积极听取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加强住宅阳台精细化管理,提升居民获得感,《保障措施》优化调整青岛市住宅阳台面积管控要求,规定:每个户型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应超过该户型套内建筑面积的16%,且不应大于32平方米。进一步放宽了大面积段住宅的阳台面积上限,更好地保证套型功能完整性,从而为居民提供更加舒适宽敞的室内休憩、晾晒衣物空间。

完善配套市政公用设施。为保障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引导小区充分建设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供给稳定的市政公用设施,《保障措施》规定,新建居住小区内配建的生活垃圾收集站、再生资源回收站、产权移交政府指定单位的10千伏变(配)电室和换热站,不计入容积率,从而更好地促进小区环境整洁有序,保障住区运行,提高住区韧性。

据了解,以上4类不计入容积率的部分同时也不计入土地出让价款,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计算建筑面积。

培育消费新载体

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建设

支持新型消费载体建设。为深入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激发市场活力。《保障措施》支持、引导有序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在满足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整体自持等相关条件下,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合理确定土地供应价格,允许土地用途兼容复合利用,支持建设以区域为中心、以购物中心为主导,融合商业零售、餐饮、休闲养生等多项城市主要功能活动,面向各类生活消费人群、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大型单体式建筑综合体,培育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载体、新场景,推动新型消费扩容提质,持续释放消费潜力。

健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体系。基准地价是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合理评估和利用土地资产的价值。《保障措施》发布后新供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用地,土地用途设定为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设定总建筑面积和楼层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根据建筑面积大小和楼层数进行修正,合理确定地价水平。

促进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建成运营。为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运营,提升区域经济活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保障措施》明确土地供应前,需由属地区政府确定商业业态、规模(包括总建筑面积、单层建筑面积)、自持要求、建筑设计方案及其他相关内容,并纳入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和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土地竞得人须在竞拍结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与属地区政府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属地区政府按照《项目履约监管协议》进行全程监管。

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地下空间利用水平

推进已建成地下空间历史遗留项目完善手续。为推动地下空间合理有效利用,对2015年1月12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青土资房发〔2014〕656号)实施前,已竣工验收、尚未办理地下建(构)筑物不动产首次登记的项目,建设单位有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需求的,可按本文件的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简化地下空间历史遗留项目用地手续办理程序。地表已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结建地下空间,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依据地表用地划拨决定书(或批文)和规划核实意见,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采用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的,合理确定使用年限,完善用地手续。

《保障措施》于5月22日印发实施。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扎实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充分释放政策效应,推动好政策“直达快享”、精准滴灌,让企业“真解渴”,让群众“早受益”。同时,紧盯市场需求和社会关切,加强市场调研和服务推介,持续加大优质地块供应力度,积极盘活存量房地产用地,探索“地产+”融合发展新模式,持续优化自然资源要素供给与配置,以高水平、高效益保障,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宋佳

责任编辑:李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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