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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安委会对我市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出安排部署

近日,市政府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印发〈青岛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对我市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出安排部署。

活动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安排部署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改革发展主题宣传观摩、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公益宣传、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12350”安全生产隐患有奖举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个一”、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等10大类26项活动,目的是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弘扬安全发展理念,凝聚支持安全发展的共识,为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筑牢思想基础。

市政府安委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和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要突出环境营造,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重点路段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口号,持续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形成浓厚氛围。

为抓好工作落实,市政府安委会还制定了考核评分细则,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和信息周报等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宣教处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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