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青岛市财政局了解到,青岛市出台了全国数据资产领域首个管理办法——《青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率先实现数据资产全路径管理贯通和全流程体系搭建,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据了解,管理办法共7章34条,从配置与登记、有偿使用、收益分配、销毁处置、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数据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出了系统规范,明确了数据资产有偿使用审批权限和流程,确定了累进动态收益分配机制,构建了“供数—资产—运营—收益—再投入”的增值循环体系,为数据资产高效流通和价值释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青岛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精神,积极推动青岛市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工作落地,先后指导完成交通运输、医疗健康领域数据资产全国首单交易入库。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打通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最后一公里”,加快促进数据资产价值实现,助力青岛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青岛市将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推动更多领域数据资产提升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数据资产价值作用,为全国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提供可复制推广的“青岛方案”。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李菁
责任编辑:李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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