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医院腾迁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执行法官现场宣布强制腾迁决定。
据了解,上海某公司与青岛某医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城阳法院作出判决,被告青岛某医院有限公司腾退并返还位于城阳区204国道某处房屋。判决生效后,被告该医院拒不履行义务,上海某公司向城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现场勘验,拟腾退房屋系一栋七层建筑,尽管该医院已停止在此运营,但楼内仍留存一些医疗设备。前期,执行干警已依法张贴腾迁公告,但被执行人该医院及案外人称,该医院涉及纠纷不能腾迁,意欲阻止腾迁。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阻碍执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考虑到该医院迁出需要时间,执行法官留出一定时间让其自行搬离,但该医院仍未主动腾退房屋,也未就该房屋租赁及租金等事宜与上海某公司达成协议。因申请人上海某公司系转租给被执行人该医院房产,但该医院一直拖欠租金未付,致上海某公司每日需向房东支付高额的租金。
当天,城阳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纪华华带领执行干警开展强制腾迁行动,现场井然有序。在公证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逐个楼层清理房屋内物品,对于部分易损物品逐一安排妥善搬运,全部清点腾出物品后装车运至指定地点予以保管。当天中午,涉案房屋腾退完毕,并将房屋交给申请人上海某公司。
下一步,针对一系列涉腾迁案件,城阳法院将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王丰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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