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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两级法院开展义务植树、普法宣传活动

连日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开展“‘植’此青绿 法护山海”义务植树、普法宣传活动。

李沧法院到补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开展植树活动

3月12日,李沧法院联合多家单位到补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开展植树活动。


李沧法院开展植树活动。


补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由青岛中院、李沧法院、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青岛世园(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在青岛世博园设立,将替代性修复责任的裁判执行与亟待修复的实际需求相结合,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人以异地补绿、劳务代偿等方式修复环境资源提供了场所。

活动现场,青岛中院、李沧法院、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青岛世园(集团)有限公司、李沧区建管局等部门分工协作、互相配合,挥锹铲土、扶苗填坑、浇水培土,一株株树苗在基地“安家落户”。参与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今后将持续关注生态环境保护,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近年来,李沧法院依托“山水画卷·沧法同绘”审判品牌创建,持续深化环资审判“三合一”改革,不断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协同衔接,积极探索创新预防性、惩罚性、恢复性司法措施,逐步构建“案件审理+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全方位生态保护体系。

下一步,李沧法院将深化府院联动,探索“前延+后伸”司法服务保障模式,持续规范损害赔偿多元化替代修复方式,形成环资专业审判集聚优势,以司法之笔描绘山川林木的生态之美,高质量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崂山法院开展义务植树、环保普法宣传活动

3月12日,崂山法院开展义务植树和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崂山法院开展环保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崂山法院干警与崂山区金家岭街道工作人员、社区居民一起共同为城市增绿添彩。植树活动结束后,崂山法院干警向参与活动的人员和附近居民赠送了《环境资源审判宣传手册》,介绍了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的法律知识和法院开展环资审判的相关工作情况。

3月11日,崂山法院干警还前往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讲解环资审判典型案例,并针对群众提问进行答疑解惑,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的环保法律意识,营造了人人护绿、珍爱环境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崂山法院将坚持以环资审判为犁铧,深耕生态法治沃野,持续增强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方面的联动共治水平,为守护山风海韵、天蓝水清的生态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胶州法院开展义务植树、普法宣传活动

3月12日,胶州法院、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来到胶州市洋河镇后澄海村,开展义务植树、普法宣传活动。


为胶州法院干警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活动现场,胶州法院干警三人一组、五人一群,按照植树的要求和标准,抬树入坑、扶正树苗、挥锹培土。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2000余株新树苗在土地上“安家落户”,为原本略显荒芜的土地增添了勃勃生机。

植树活动结束后,干警们就地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普法宣传活动。他们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向现场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宣传资料。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围绕植树造林、生态环境保护等话题,干警们详细介绍了破坏森林资源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树立环保意识,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与到植树护绿行动中来。

此次活动,不仅让干警们在劳动中体会到了植树造林的意义,增强了生态环保意识,也进一步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提升了群众的法治观念。下一步,胶州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为建设美丽家园、法治社会贡献法院力量。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张少艾  伊科  朱海龙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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