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创优跃升年”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青岛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勇通报青岛法院创优跃升年工作情况,青岛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曹波发布青岛法院2024年创优跃升十佳工作机制,青岛中院审管办负责人发布青岛法院2024年刑事民事执行典型案例。
2024年,青岛中院锚定“打头阵、当先锋”目标,在青岛法院部署开展“创优跃升年”活动,以“五项创优”引领“五个跃升”,推动各项工作稳中向好。青岛法院全年收案38.9万件、结案37.6万件,均居全省法院首位,共有92个集体、138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58项经验做法、84件典型案例在全国、全省推广。
一是聚力政治建设创优,青岛法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实施“青法品牌”矩阵培树计划,深耕“公正铸法魂”法院党建总品牌,环资审判“法润青绿”品牌获评全国机关党建典型品牌,青岛中院院史馆被命名为“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法院凝心铸魂水平实现新跃升;二是聚力服务大局创优,青岛法院通过发挥知识产权审判、破产审判作用,开展“执行护营商”专项行动,揭牌成立青岛国际商事法庭,在服务新质生产力、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持续发力,法院益企宜商水平实现新跃升;三是聚力社会治理创优,青岛法院依法审结刑事案件8526件,审结行政案件3365件,回复群众信访事项2079件,立足司法职能助力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风险防范化解,通过制发司法建议、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普法活动等促进社会治理长治长效,法院善治善为水平实现新跃升;四是聚力法院建设创优,青岛法院加强审判管理、数字法院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以“数助+”赋能审判执行工作,2024年在年度收案数量创历史新高的情况下,青岛法院有数据显示的13项审判管理指标全部进入或优于合理区间,法院提质增效水平实现新跃升;五是聚力纪律作风创优,青岛法院更加有力正风肃纪反腐,更加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更加深入接受各界监督,法院强基固本水平实现新跃升。
据悉,本次发布的2024年度青岛法院创优跃升十佳工作机制覆盖审判执行等各领域,均已在司法实践中实际运行并取得良好成效,是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和推广价值。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是从2024年青岛两级法院审判执行的案件中梳理选取的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刑事、民事、执行十二件典型案例,具有良好的引领、示范、指导作用。
2024年青岛法院刑事民事执行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一:
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被告人获刑10年6个月
【案情简介】
2022年1月,郭某通过网络与境外人员取得联系,按照境外人员要求来到青岛,其在青岛暂住期间多次使用望远镜、手机等工具观测并拍摄军港、码头、建筑、军舰等照片,并通过网络发送给境外人员,再经由某平台账户接收境外人员支付的酬劳29000余元。2023年3月,郭某被抓获归案。经相关部门综合鉴定,郭某提供的情报资料为绝密级1项、机密级1项,使国防安全和军事利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害,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性大。
青岛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的行为构成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万元。
【典型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境外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谎称交友、兼职、给予高额报酬等方式,诱使国内人员刺探各类情报,窃取国家秘密。人民法院严惩此类行为,依法打击境外势力的渗透活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
案例二:
探索适用“预重整”模式
助力企业“涅槃重生”
【案情简介】
青岛某机械公司成立于1999年,主营设备制造、机械加工,2013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近年来,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债务危机,资产被多轮查封,200多名职工生活困难。2023年8月,该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黄岛法院通过实地勘验发现,厂区状况良好,生产线具备技改条件,但由于债权人众多、矛盾错综复杂,直接进入破产重整风险较大。法院探索适用“预重整+重整”模式,通过庭外重组自主协商与法庭指导相结合,引导该公司在债权审核、方案制定、决议程序等方面规范操作,经过3个月的努力,预重整方案顺利通过,引入2.06亿余元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转入正式重整程序。同时,针对238名职工的欠薪问题,法院与公安、人社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协调意向投资人先行交纳4500万元作为职工债权清偿保证金,妥善解决了职工薪资问题。2024年4月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024年5月7日,批准重整计划,企业重获新生。
【典型意义】
本案系破产重整的典型案例,青岛法院探索适用“预重整+重整”模式,通过司法强制效力和市场救治功能的有机结合,高效盘活了土地,同时完成了生产线的焕新升级,预计后续企业可实现年收入过亿元、上缴利税1000余万元,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在法治的护航下重获生机。
案例三:
全国首例XR不正当竞争案宣判
被告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30万元
【案情简介】
PICO品牌创立于2015年,由某公司开发、运营,VR一体机是PICO品牌的核心产品。王某在其运营的VR魔趣网中,未经授权设立PICO游戏专区,用户付费成为VR魔趣网会员后即可获得PICO账号及密码信息,继而登录PICO账号并使用账号内的游戏资源。此外,王某还指导、帮助用户以多种手段使用破解版PICO游戏,并提供相应教程和工具。后该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王某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其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00万元。
青岛中院经审理认为,一方面,王某的行为破坏了该公司基于自主经营权对PICO账号使用行为的规定和限制,增加了公司的管理成本和压力,扰乱品牌正常运营秩序和生态;另一方面,王某的行为导致大量用户无需付费购买PICO游戏,而是通过租赁账号的方式获得该游戏资源,破坏了PICO产品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方式,使该公司的收入、用户流量等受到实质影响,直接损害了其经营收益,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停止侵权并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为涉XR行业和产品不正当竞争的全国首例案件。互联网经济时代衍生了新型商业模式和竞争业态,也给经营者维权带来了新的难题。本案的依法判决,不仅探索解决了非同业竞争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同时对于规范经营者通过合法经营和规范管理获得竞争优势,维护XR行业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竞争业态正常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四:
青岛国际商事法庭敲响“第一槌”
平等保护外商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英国某公司与荷兰某公司共同设立青岛某公司,荷兰某公司委派一名荷兰人担任董事长。后英国某公司向法院起诉称,该荷兰人怠于履行管理职责,导致青岛某公司经济损失,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股东荷兰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青岛中院经审理认为,英国某公司主张荷兰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是违反了公司法规定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但英国某公司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该荷兰人未主持召开董事会等行为并不必然导致青岛某公司的损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英国某公司亦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荷兰某公司存在滥用股东权利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故判决驳回英国某公司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本案中,当事人来自英属维尔京群岛、荷兰等多个国家,涉及广泛,案情复杂。青岛法院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依法查明、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以高质量裁判平等保护了外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完善了外商投资促进机制,充分发挥了司法裁判在维护涉外经贸秩序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优化了青岛法治营商环境。
案例五:
“仲裁调解+司法确认”
化解涉上合组织成员国跨国贸易纠纷案
【案情简介】
印度某公司与上合示范区内某商贸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销售并出口货物总价格为28万余美元的辣椒,双方约定付款条件为凭提单副本支付90%,收到货物后支付10%。印度公司发出货物后迟迟未收到全部货款,商贸公司有1.4万余美元未支付,遂起诉至法院,商贸公司应诉后辩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因此延期支付货款。
胶州法院了解案情后,为避免诉讼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两国经贸合作等造成不良影响,决定在诉前阶段进行调解。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与调解员、双方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组建调解沟通群,从法律、企业信誉、后续经营等多角度对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明确了货款金额及支付时间。随后双方当事人在青岛仲裁委的见证下,共同向胶州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书,双方握手言和。
【典型意义】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要求,青岛法院找准多元解纷与促进经贸合作的结合点,推动司法与仲裁高效良性互动,开辟了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新路径。本案中,法院通过“法仲衔接”机制,以“仲裁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化解了纠纷,极大节约了中外企业的诉讼成本,保障了上合组织成员国跨国贸易的有序进行,彰显了我国公正高效的司法形象。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朱本腾 何文婕 吕佼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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