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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法院开展“蓝色风暴”冬暖集中执行行动 拘传16名被执行人执行到位金额13万元

为进一步强化协调联动,形成执行合力,切实提升执行质效,1月15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即墨区人民法院出动执行干警37名、警车10辆,联合开展“蓝色风暴”冬暖集中执行行动。本次行动由青岛中院执行二庭副庭长马新现场指导,即墨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晓林带队,两名司法监督员见证执行。当天,即墨法院拘传被执行人16人,拘留7人,达成和解、执结案件8件,执行到位金额13万余元。

即墨法院执行干警拘传一名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被拘留

刘某与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立案后双方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宋某分期向申请人刘某偿还货款。但宋某仅偿还部分货款后便下落不明,刘某无奈向即墨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该案恢复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宋某住处寻找未果,经走访邻里得知宋某欠债较多,临近年关躲藏起来逃避债务。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摸排发现宋某在邻村另行租赁了一处民房居住。

1月15日早晨6时30分,执行干警成功将宋某拘传至法院。期间,执行干警耐心劝说宋某履行付款义务,其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被拘传当场达成和解

李某与孙某、某新能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即墨法院判决:被告孙某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34万元,被告某新能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孙某、某新能源公司未履行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孙某、某新能源公司尽快履行义务,二被执行人均拒绝履行。执行干警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冻结、查封,另一方面现场调查寻找被执行人下落。

1月15日早晨6时许,根据申请人李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将某新能源公司法定代表人拘传至法院。经执行干警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履行2万元,剩余案款分期履行。

下一步,即墨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高压态势开展好专项执行行动,打好年底执行攻坚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臧程昊  祝晶晶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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