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更好地发挥公交车移动宣传媒介的作用,青岛城运控股公交集团崂山巴士公司225路驾驶员丁晓打造了“国家宪法日”主题车厢,使乘客在乘坐公交车的同时也能了解国家宪法日的相关知识,进一步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走进主题车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各种关于宪法的知识,丁晓在车厢内张贴了宪法宣传标语、宪法科普知识等内容,据他介绍,公交车厢具有很好的宣传覆盖面和传播优势,通过将宪法宣传与公交出行相结合,可以潜移默化地提高市民宪法意识。“平时工作忙,很少有时间专门去学习宪法知识,这辆宣传车能够让大家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学习,很有意义!”乘客李先生认真浏览后,为丁晓的服务点赞。
除此之外,崂山巴士第六分公司志愿者还走上站台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以发放资料和讲解日常生活案例的形式向市民宣讲宪法精神。12月1日起,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开始施行。以此为契机,志愿者向过往乘客和市民普及《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帮助市民乘客读懂新规,增强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认识和了解。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宋大伟 通讯员 蓝倩云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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