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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法院开展“蓝色风暴”集中执行行动 拘传被执行人12人 执行到位金额20万余元

近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开展“蓝色风暴”秋风之“执行护营商”集中执行行动,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天,拘传被执行人12人,其中拘留4人,执结案件5件,达成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206000元。

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堵在家中。

公司老总怕被拘留当场还钱

杨某与青岛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劳动仲裁,裁决该公司向杨某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3017.81元。执行立案后,李沧法院执行干警对该公司银行账户进行查控,但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全部案款。执行干警多次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取得联系,但其拒不配合执行。期间,执行干警明确告知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对其司法拘留。

当天,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张某主动来到李沧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向其出示了司法拘留材料,同时从公司经营、社会责任等角度向其分析利弊,张某终于认识到拖延执行、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当场缴纳了全部案款,案件顺利执结。

干警释法明理双方终达和解

肖某与丁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李沧法院调解,双方约定由丁某向肖某支付货款39744元。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丁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网络查控,丁某名下银行账户有7000余元,法院及时进行了冻结并扣划,但丁某一直不配合支付剩余货款。

当天,执行干警来到丁某住处将其拘传至法院,丁某称因生活困难没钱履行,执行干警耐心做其思想工作、疏导情绪,从诚信做人等角度进行引导,并讲明拒不履行将被司法拘留的法律后果。经过两个小时的教育督促,丁某联系家人支付了2万元,并就剩余案款的履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干警温情执行促案结事了

李某与高某同在一处早市经营早餐铺,因争抢顾客发生争执,二人推搡间导致高某受伤。李沧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向高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173.23元。因李某一直未支付赔偿款,高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与李某多次联系均未果,对其名下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进行查控,也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当天,执行干警来到李某经营的摊位处,为尽可能减少对李某正常经营的影响,未对其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最终,李某当场缴纳了全部案款,案件执行完毕。

下一步,李沧法院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愁难盼”问题,进一步提升执行案件质效,让更多“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张少艾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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