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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法院发出首份行政附带民事调解书 实现“一案结、两案解”

近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工伤保险资格认定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并发出首份行政附带民事调解书,实现行政、民事争议一并实质性化解。

据了解,2023年10月,某建筑劳务公司职工宋某某在工作时被货车撞成重伤,后宋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向即墨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即墨区人社局审查后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该建筑劳务公司对该认定工伤决定不服,遂将人社局诉至即墨法院。

工伤保险资格认定行政案件事关劳动者权益保护,承办法官于振冰综合分析案情后认为一判了之并不能实质化解争议。为尽快化解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于振冰多次与双方沟通,得知该建筑劳务公司对宋某某因公受伤事实无异议,但对后续牵扯的赔偿问题存在顾虑。于是,于振冰将重点放在化解该建筑劳务公司与宋某某的民事赔偿纠纷上,组织双方进行多轮协商,向双方释明工伤待遇支付标准及法律依据。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逐步达成共识。最终,双方达成行政附带民事调解协议,法院予以确认,该建筑劳务公司撤回本案行政诉讼。

本案的成功调解,使行政争议、民事争议一次性化解,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解决了行政机关的难题,实现了“一案解多结”。本案是行政附带民事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一次有益探索,下一步,即墨法院将继续立足行政审判职能,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为群众解“法结”、疏“心结”,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彭博  安睿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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