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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记者日前获悉,青岛市财政局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青岛市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接受人大监督。这是自《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实施以来,青岛市首次向市人大作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报告将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政府储备物资等全部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范围,真实、全面、客观反映了青岛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和取得成效,直观展现了青岛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

据了解,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党和国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下一步,青岛市财政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规范资产管理,深入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全面提升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栩

责任编辑:李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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