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青政办字〔2016〕4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日前,市安全监管局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的原则、适用范围、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程序、抽查工作要求和抽查结果处理等内容。同时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企业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分别作为附件与《细则》同时发布。《细则》的出台为市安全监管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供了又一项制度保证,有助于其更加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政策法规处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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