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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亡 法官悉心调解用人单位当庭支付赔偿款

近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据了解,高某扬在青岛某管理公司承包的某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员工餐厅担任厨师,后因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亡。高某扬与妻子刘某育有一女高某、一子高某某。

后高某向青岛市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死者高某扬与该管理公司之间自2023年9月9日至2023年10月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该委员会作出裁决:支持了高某的仲裁请求。该管理公司对该裁决不服,诉至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城阳法院法官景艳丽在查阅卷宗时,看到当事人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不涉及其它金额主张,结合多年审判经验,法官推定当事人真实诉讼请求可能是确认劳动关系后,再主张相关工亡赔偿。本着案结事了原则,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但因双方争议较大,死者家属一方情绪较为激动,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及时转变调解方式,改为电话调解。在与双方沟通过程中,法官发现本案仅有死者高某扬的女儿参与诉讼,其他继承人并未参与诉讼,缺少诉讼主体,且死者的儿子尚未成年,现在失去了“顶梁柱”,家庭经济情况更加紧张;而企业生意不景气,现又面临着高额工亡赔偿,更是雪上加霜。若本案仅是简单的判决结案,高某等还会就工亡赔偿等事宜再次起诉,诉讼周期长,情绪消耗大,增加了诉讼成本,可能更不利于最终矛盾的化解。

为充分化解矛盾纠纷,法官准确把握双方矛盾焦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该管理公司当庭支付赔偿款,以公正良善的司法告慰死者、安慰生者。

【典型意义】

本案中,考虑到死者家属诉求不是一纸判决,而是为了拿到胜诉权益和“真金白银”,法官本着“如我在诉”理念,采取“调执一体”办案模式,历经多轮调解,成功化解双方矛盾,并督促该管理公司当庭自动履行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王丰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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