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清晨4时50分,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开展“蓝色风暴”夏雨集中执行行动,旨在持续强化执行震慑力,深入推进“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当天,李沧法院拘传被执行人14人,司法拘留4人,执结案件4件,达成执行和解案件6件,执行到位金额620600元。
赵某与陈某、谷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被告陈某、谷某偿还原告赵某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等。判决生效后,陈某、谷某夫妻二人仍未偿还借款,赵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期间,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陈某、谷某,二人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当天,执行干警来到陈某住处,其耍赖拒不配合,执行干警果断将其拘传至法院,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执行和解工作,但陈某仍不履行义务且态度恶劣,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戴某与王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由王某向戴某支付租赁费64000元及违约金等,但王某仅履行了部分义务。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王某联系,但其一直拒不露面。当天,执行干警来到王某工作的饭店对其进行拘传,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被司法拘留。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王某通过现金和转账等方式,当场履行了全部剩余案款51363元。
宋某与李沧某口腔诊所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劳动仲裁,裁决该诊所向宋某支付工资及补偿等共计15155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该诊所银行账户等进行查控,但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当天,执行干警来到该诊所进行调查,并将该诊所负责人张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向张某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张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主动联系还款事宜,最终履行了全部义务。
下一步,李沧法院将不断优化执行理念,深入开展“蓝色风暴”集中执行行动,加大执行力度,用足惩戒措施,强化执行联动,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拖、躲、逃、赖”空间,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 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张少艾
责任编辑:李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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