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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北区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

瓶装液化石油气是居民生活中常用的产品,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操作稍有不当就会引起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日前,青岛市北区敦化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配合多部门对辖区内重点餐饮场所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时,处罚了一起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案件。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消除高层建筑燃气安全隐患,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日前,敦化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配合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辖区内重点餐饮场所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南京路某餐饮业户存在半地下室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问题。经调查,该瓶装液化气为青岛某液化气有限公司供应。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现场普法,并协助该商户将瓶装液化气搬离厨房,第一时间将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同时执法机关要求该液化气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询问,执法人员根据《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五十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向半地下室商户供应瓶装液化气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人民币两万元整。

下一步,敦化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将加大对辖区餐饮场所的检查力度和频次,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提高辖区商户燃气使用安全意识,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辛小丽

责任编辑: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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