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2023年全省生态质量评价结果的通报》,通报了2023年全省及16市的生态质量评价结果。崂山区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66.29,生态质量指数变化值△EQI值(三年滑动平均值变化量)为0.68,两项生态质量的重要指标均为青岛市第一,指标数据表明崂山区生态质量稳中向好。
崂山区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崂山。
崂山区成立区大气污染攻坚工作指挥部,落实落细“一域一策一图”,实施精准管控。截至7月31日,崂山区PM2.5、PM10浓度分别为26、49微克/立方米,分别列青岛市第一、第二名,同比分别改善7.1%、16.9%;空气优良率为87.8%,排名第一,同比上升 6.5个百分点;臭氧同比改善11.9%,改善率排名第一。崂山区还制定修订了针对重污染天气、突发环境事件、海洋大型藻类灾害等5个领域的应急防范预案。 在推动城乡环境工作中,一方面,加速品质城区建设,全力打造“山海人城和谐相融的公园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7.5%,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品质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加速美丽乡村建设,深化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在全省率先实现区级美丽乡村覆盖率100%。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陈璐 通讯员 张绪霞 赵梦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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