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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暨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培训会举行

为做好2024年青岛市工伤保险主题宣传,切实提升职工工伤预防能力,并为家政服务企业一线职工“送关爱、送政策、送服务”,7月29日,青岛市《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暨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培训会在青岛市创业赋能中心举行。

本次活动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商务局共同主办,各区市人社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并邀请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和青岛海丽应急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同参与。同时,来自青岛市49家家政服务业企业的59位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活动以“走进奔跑者——栉风沐雨 与您同行”为主题,介绍《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20年以来青岛市工伤保险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效,宣传普及工伤保险与补充工伤保险相关政策知识,强化公众工伤预防意识,提升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积极主动性,为企业一线职工“送关爱、送政策、送服务”。

20年来,在国家人社部、山东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下,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青岛市工伤保险覆盖人群逐步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经办服务便捷升级,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体系日益完善。青岛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从2004年的206.7万人增长到2023年的333.99万人;青岛市在全国率先实施由补充工伤保险与伤养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工伤保障制度,截至2024年6月,全市共有1417家企业15.08万人参保,为368名工伤失能者提供伤养服务;作为全省唯一代表,青岛市入选全国首批工伤康复重点联系城市;青岛市制定《青岛市开展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六个一”行动方案》,系统提出6方面16项措施,全面提升企业和职工的工伤预防意识能力,计划到2025年底完成6类行业重点企业6000名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3.2万人现场体验培训;青岛市建立全国首家“五位一体”的劳动能力鉴定智能服务平台;青岛市在全省率先将实习生、家政服务人员等特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障范围,对保障职工权益、促进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活动现场,与会领导参观了《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纪念宣传展,并与企业代表进行了互动交流。宣传展通过工伤保险20周年成果展示、补充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和安全应急现场体验三个展台,全方位生动展示了青岛市工伤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并让观展者身临其境体验消防安全、医疗救护、外伤处置等模拟情景,切实提升工伤预防意识。

活动还为49家家庭服务业企业开办了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培训会,为企业代表们详细介绍了相关政策和参保流程。特定从业人员包括“一老两少一女”:“一老”即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70周岁人员;“两少”即年满16周岁的职业院校实习学生、在见习单位见习人员和在住院医师等规范化培训期间的医学在读研究生;“一女”即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自愿在参保地为其招用的特定从业人员办理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后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特定从业人员个人不缴费。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既保障了从业人员权益,又分散了从业单位风险。培训专家向企业代表们宣讲了特定人员参保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动员广大企业积极参保,共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为促进青岛市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下一步,青岛市将以《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为新起点,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坚持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深入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努力做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全面推进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努力实现全市“一老两少一女”特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让全市劳动者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让劳动者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社会保障和政策红利。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封满楼

责任编辑:王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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