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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法院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 专项清理5万元以下小标的“终本”案件

6月19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蓝色风暴”夏雨之“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并召开青岛法院执行工作调度会,通报“终本”案件卷宗抽查情况,就做好下一步执行工作作出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终本清仓”的工作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青岛法院正式启动“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包括三项核查工作和四项清理工作,分别是:全面核查罚金、没收财产、诉讼费类型的“终本”案件,全面核查未关联首次执行案件的恢复执行案件,全面核查可标注实结的“终本”案件;专项清理“有财产不宜处置”的“终本”案件,专项清理5万元以下的小标的“终本”案件,专项清理入库超过五年的“终本”案件,专项清理适宜“执转破”“终本”案件,达到“终本”案件控增量、去存量的效果。

青岛法院将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推动案件“清仓”,不断提升“终本”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为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一是把好入口,控制增量,做实“边执边清”,完善“终本”案件办理流程,严格“终本”结案阅核程序,做好与交叉执行的衔接配合,确保执行案件得到妥善化解,切实减少“终本”案件增量;二是拓宽出口,化解存量,加强线下查控,引入救助机制,拓展救助途径,集中清理5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优化“执破融合”工作模式,集中梳理“终本”案件5年以上且长期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企业,以及“终本”案件超过20件的企业,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应移尽移”“能破尽破”,及时处理一批“僵而不死”企业;三是找准突破口,利用各项智慧执行平台,提高查人找物和财产处置效率,做实已处置财产的交付工作,确保交付到位。

会议要求,各区市法院要将“终本清仓”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顶格推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每月督促调度,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做好数据的筛查补录工作,将财产线索录入系统,统一监管,用好案件的体量优势,蹚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新路子,为全省乃至全国法院执行工作贡献更多的新思路、新模式。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刘瑞东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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