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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北区启动625套公租房配租

3月20日,青岛市北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发布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公告,共计房源625套。

据了解,本次配租项目有绿城和锦诚园项目(开平路45号新建高层)183套;青城辰章项目(蚌埠路19号新建高层)38套;保利天珺项目(台柳路227号新建高层)72套;康居公寓、中冶文沁苑、滨海康城、夹岭沟和国信紫云台等腾退房屋332套,共计625套。本次配租面向市北区已取得《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含原《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在有效期内的未配租家庭进行配租。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届时青岛市物价主管部门的标准为准。根据《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建房字〔2020〕19号)、《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第一档租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建房字〔2021〕2号)等文件规定,配租家庭按照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宽带、通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为避免人员聚集,保障现场登记秩序,方便申请人登记,本次配租登记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实行错时分散登记。具体登记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具体登记日期、地点如下:

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登记后,现场领取《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登记期满后将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通过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对申请登记情况进行公示。据了解,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并且已进入正式及候补入围名单的家庭,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辛小丽

责任编辑:李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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