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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布!3月1日起,氢能车辆免费跑山东高速公路

2月26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 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该政策主要是为积极推进“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鼓励氢能车辆开展跨区运营而制定的。免费的试行期为2年,试行到2026年2月28日止,到期后依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

氢能车辆车主如需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建议按以下流程办理:

青岛市各氢能车辆推广、运营单位及时做好新增、变更氢能车辆信息汇总,并填写相关的明细表,由市科技部门报至省科技等部门审核后,函告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氢能车辆的车牌、车型等信息录入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设定好免费起止时间。氢能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即可免费通行高速公路。

在此,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氢能车的车主和运营单位:

要及时安装使用ETC套装设备。根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的相关政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氢能车辆请提前安装好ETC设备,并在上下高速公路时正常使用ETC设备,方能享受免费政策。

要及时向市科技部门申报车辆信息。氢能车主或所在的单位要及时准确将车辆的车牌、ETC卡号、车型、单位名称等信息向市科技部门提报,保证及时享受政策。

青岛市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将认真执行政策,强化服务意识,做好相关记录,切实为氢能车辆快速免费通行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为青岛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作出贡献。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宋大伟  通讯员  宋学辉  张东亚

责任编辑:李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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