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文章详情

2月1日起,青岛交通运输这些赋权事项将实施

1月17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举行市政府令第301号赋权委托签约会议。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会同运输管理处、审批服务专班,执法支队、运输中心,与有关7个区(市)交通运输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有关事项委托签约确认。

会议现场

此次区(市)承接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等3个事项。会上,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与西海岸新区、崂山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交通运输局及相关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了委托协议,明确了赋权事项审批、监管、处罚等方面权利义务,交付了赋权事项行政审批印章,确保赋权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此次签约赋权是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务实举措,有关事项下放区(市)后,将实现“区内事,区内办”,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审批服务、简化办理流程,让办事群众、企业少跑路。统一了区(市)审批监管职权,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行政效能。后续区(市)有关部门将做好赋权落实工作,及时调整有关权责清单、行政许可清单,编制发布有关办事指南,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并定期向委托单位报送赋权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确保权力接得稳、用得好、管得住。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宋大伟  通讯员  李雨馨

责任编辑:王海山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