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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考体检时间确定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刘 淼

本报讯 昨日,市招考办发布2017年高考体检工作温馨提示,2017年3月25日至4月15日之间,考生要按照高考报名所在区、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有关通知,今年高考体检依然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转氨酶(AL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测。

高考体检项目主要包括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胸部透视等内容。体检医院由各区、市招考办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商议确定,具体体检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区、市招考办确定并公布,考生必须在本区、市规定的时间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非指定的体检医院做出的考生体检结论无效。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区、市招考办提出申请,经体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进行复查。如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最终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医院对异议做出仲裁结论。体检、复查和仲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其结论一律不作为录取依据。

另悉,填报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志愿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或有关高校组织的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标准按教育部、总政治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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