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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召开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9日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召开。建议会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青岛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批准青岛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青岛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预算草案;

批准青岛市2023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事项。

来源:青岛日报/观海新闻

责任编辑: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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