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132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要求,青岛市2023年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设站条件及程序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3年)》。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3年)》
申请进度安排
请各区市、各功能区统一汇总收集本区域内单位的申报材料,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新设博士后科研单位工作站申请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博士后工作处)。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
《新设博士后科研单位工作站申请汇总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有关专家考察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及时向申报单位反馈审查情况,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单位须于2024年1月25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博士后工作处)0532-85912793;电子邮箱:qdrsjbsh@qd.shandong.cn;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1721房间。
各区市联系方式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 封满楼
责任编辑: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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