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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产业再迎强监管:商业模式规范趋严,禁止未成年人游戏内抽卡

游戏产业在冬至这天迎来一纸强监管。

12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在官网公开了征求《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件发布后,三七互娱(002555.SZ)、吉比特(603444.SH)、电魂网络(603258.SH)、姚记科技(002605.SZ)等多支游戏个股应声一字跌停。截至发稿前,网易-S(09999.HK)盘中跌幅已超20%。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为加强网络游戏管理,规范网络游戏行业秩序,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进网络游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办法。

具体来看,《征求意见稿》分别从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的设立与管理、网络游戏的出版经营、未成年人保护、监督管理、保障与奖励、法律责任几方面阐述了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的责任和应尽义务。

多位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明确表示,《征求意见稿》对现行的网络游戏影响极大,几乎所有的游戏都要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关于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征求意见稿》第一章第四条中便提到,国家出版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网络游戏出版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出版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游戏出版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网络游戏监管查处工作。

而游戏企业从事网络游戏出版活动,应向所在地省级出版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出版主管部门审批。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中也对审批周期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负责审批的国家出版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对此,有多位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此条例提升了版号审批周期的透明度,对行业而言是一大利好。

另一方面,《征求意见稿》中有关游戏商业化规范的条例也引发了行业热议。如第二章第十八条便明确指出,“网络游戏不得设置每日登录、首次充值、连续充值等诱导性奖励”,且“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以炒作、拍卖等形式提供或纵容虚拟道具高价交易行为”。第二十五条则指出,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网络游戏币发放和网络游戏币交易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网络游戏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也在进一步提升。除了落实此前网游防沉迷系统下,对未成年人进行游玩时间和充值金额的限制,《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账号租售、游戏币及虚拟道具交易服务,以及陪练、代玩等第三方服务;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随机抽取服务;网络游戏直播不得出现未成年人打赏情况。(记者 蔡姝越 诸未静)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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