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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法院审结一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提醒投资者特许有风险加盟需谨慎

近日,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加盟教培机构后未实现预期盈利而引发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承办法官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分析利弊,积极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据了解,2022年8月,王某与某教培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使用该教培机构的特许经营资源成立了加盟校,招收学员进行相关培训,特许经营期限为5年。经营近一年左右,王某发现加盟校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其认为是由于该教培机构不能提供成熟的经营模式、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服务等原因导致,且该教培机构隐瞒了特许经营所需披露的关键信息构成欺诈,故诉至崂山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原告王某与被告该教培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被告该教培机构返还原告王某加盟费、保证金及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等共计60余万元。

本案是一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原告王某诉请标的额较大,且存在财产保全情况,案情较为复杂。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仔细审阅双方证据,并及时联系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在与当事人沟通过程中,法官发现王某的加盟校仍在营业,且有近80名学员的课程尚未结束。若简单一判了之,近80名学员的剩余课时将无法完成,还可能会产生大量退费纠纷。法官在充分了解双方诉辩意见的前提下,积极居间调解,从情、理、法等多方面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协商一致:该教培机构同意退还王某部分加盟费并补偿一定的装修费、租赁费等费用约20万元,同时王某的加盟校交接给该教培机构继续经营,由该教培机构来负责近80名学员的剩余课时。案件的顺利调解,不仅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妥善解决了近80名学员的上课问题,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法官说法】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许经营项目凭借其投资周期短、效益高、经营管理模式与营销策略相对成熟的运营模式,受到了不少投资者的青睐。但实践中,由于当事双方信息不对称,被特许人在缔约能力、商业眼光、市场价值判断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加之部分特许人行为不规范,致使一些被特许人轻信其发布的商业广告和盈利承诺,盲目冲动签订加盟合同、投入大量资金。当被特许人经营一段时间后,经常会发现利润未达到预期甚至出现亏损,极易引发矛盾纠纷。

对此,法官提醒投资者,在参与特许经营项目之前应充分做好市场调研,在对特许人的经营资质和能力充分了解评估的情况下审慎投资,避免后续矛盾纠纷的产生。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记者刘瑞东  通讯员  李祥

责任编辑: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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